设为首页收藏本站rss

简体中文 繁體中文 English 日本語 Deutsch 한국 사람 بالعربية TÜRKÇE português คนไทย

南京金友网 做南京人的网上家园  - 南京金友网

 找回密码
 立即注册

QQ登录

只需一步,快速开始

微信登录

微信扫一扫,快速登录

手机动态码快速登录

手机号快速注册登录

查看: 3578|回复: 0
收起左侧

六合一女子吃饭落下一万多元的包包,四个月后饭店当垃圾扔了?!

  [复制链接]
累计签到:192 天
连续签到:1 天

1004

主题

99

回帖

1万

积分

管理员

Rank: 9Rank: 9Rank: 9

积分
16613

最佳新人活跃会员热心会员推广达人宣传达人灌水之王突出贡献优秀版主荣誉管理论坛元老

发表于 2019-9-9 17:49:52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IP:- 中国江苏

马上注册,结交更多好友,享用更多功能,让你轻松玩转社区。

您需要 登录 才可以下载或查看,没有账号?立即注册 微信登录 手机动态码快速登录

x

[align=left]9月8日,南京市民许女士反映,今年4月,她在一家饭店吃饭,把LV双肩包落在店里了。当时,她让店方暂存,自己有空回来拿。但后来,许女士再去取包时,店方工作人员告诉她,包被扔掉了。许女士希望店方给予赔偿,但沟通多次,店方拒绝协商。
[/align]
  [b]丢失的背包价值一万元 [/b][b]吃饭时丢在饭店[/b]
[align=center]
039ed92c98710fce8aba7e722024bde2.jpg [/align]
今天上午,记者陪同许女士来到南京德基LV门店,调出了当时购买记录,丢失的迷你双肩包在2015年底售价为11400元,比现在官网价格便宜2600元。据许女士回忆,她的包是在今年4月份南京维景国际大酒店负一层的"本家韩国料理"吃饭时落下的。当时她在高速上不好调头,就打电话给前台,前台称捡到了那个包,并答应帮忙保管。
[align=center]
a523758044d5b6d3ce4cce948b1bd602.jpg [/align]
[align=center][b]4个月后才取包?[/b][/align]
[align=center][b]许女士懊悔:因身体原因延误[/b][/align]
许女士也很懊悔,因为当时自己刚怀孕,身体不适,卧床在家,就把拿包的事耽搁了。时隔两个月后,也就是今年6月,她曾联系这家饭店前台,确认背包依然保存着。时隔四个月,今年8月中旬,许女士身体恢复了,才从南京六合赶到这家韩国料理店取包,这才得知她的LV背包已经被保洁人员当垃圾扔了。许女士多次沟通店家,最终对方以许女士皮包发票丢失为由,拒绝赔偿。
[align=center][b]店方回应:[/b][b]顾客迟迟不来,[/b][/align]
[align=center][b]背包被保洁人员当垃圾扔了[/b][/align]
[align=center]
383c83a84efbf309f19c6adf0475bedd.jpg [/align]
中午11点,记者陪同许女士来到"本家韩国料理",一名负责保管顾客丢失物品的工作人员证实,许女士四个多月没来拿,店方在清理东西的时候想:这个包肯定客人不要了,就当垃圾扔掉了。这位工作人员还告诉记者,客人丢失的物品都保存在前台的仓库中,但隔一段时间会清理,因为最初没有留许女士电话,所以在丢包时,没有告知许女士。
[align=center][b]律师:[/b][b]双方沟通时已确定保管协议[/b][/align]
对此,律师表示,店家本身没有看管顾客财物的义务,但双方在后续的沟通交流中,其实已经确定了一个保管协议,店家是有保管义务的。北京大成(南京)律师事务所律师梁懿说:“当你的保管合同有效的情况下,作为店家,就有义务一直给她保管。除非在合同中有条款约定,多长时间内不来,店家可以自行处理。明确告知了对方,对方也认可,店家的义务就免除了,丢了也没关系。”
[align=center]
ec23a584e1d04dca79e31149fbadcee0.jpg [/align]
[align=center][size=14px]网络配图[/size]
[/align]
经过记者协调,这家韩国料理店主管立即联系了门店负责人。等待半小时后,南京"本家韩国料理"维景店工作人员回应,没有征求顾客意见就把包扔掉确实不对,愿意协商赔偿事宜。许女士可以从买包的地方调取购买记录,拍个照,交给店长处理就行。许女士随后将购买记录照片发给店家。
[align=center]
fa54218cb94d665e3f6985e761c6877e.jpg [/align]
[align=center][b]赔包?[/b][b]还是赔钱?[/b][/align]
[align=center][b]律师表示要看物品价值和双方责任[/b][/align]
梁懿认为,包在店里丢了,按照民事责任的角度,要么返还我原物,要么折价赔偿。此外,该事件中,店方随意丢包存在责任,而当事人没有及时取包也要担责。在协调赔偿时,双方在算清丢失物品的价值后,按照双方责任大小,分摊损失。
那么,在吃饭时丢了财物,究竟谁来承担损失?在法律中,店家没有看管财物的义务,但如果店方愿意帮顾客保管丢失物品,在双方约定的保管期限内,物品丢失,店方是要承担一定损失的。所以,在此提醒大家,在外保管好自己的财物,也提醒店家要与顾客约定好看管的时间和方式,避免后续的纠纷。
"小礼物走一走,来南京金友网支持我"
还没有人打赏,支持一下
嗨!您好:
欢迎来到 南京金友网。
我的名字叫狗蛋
很高兴能够为您服务!
如果已经注册【立即登录】
还没有账号请【立即注册】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